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新聘人员管理办法》(校人字〔2023〕25号)、《武汉理工大学新教师考核实施方案》(校人字〔2018〕58号)、《武汉理工大学新聘用学生辅导员考核实施方案》(校人字〔2018〕59号)等文件精神和人事处相关通知要求,经本人述职、学院教授会评议、学院党委对被考核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综合评议,确定本单位考核结果如下:
试用期满考评:王石径(合格)、苗虹瑞(合格)、姜迎春(合格)、常东亮(合格)、陶倩倩(合格)
聘期考核:王冬晓(合格)、加力布(合格)、黄薇(合格)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反映,联系电话:8715685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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