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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11-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引导教师按照“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校党字〔2023〕21号)和《武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压实教学科研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直接责任的实施办法》(校党办字〔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第三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当前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立师德、正师风、强师能,树高线、划红线、守底线,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第四条 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支部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学院多层面、多环节、多主体参与,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融合促进的“三多三融三促”工作新局面,选树一批师德先进,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展示师德典型事迹,激励学院教职工见贤思齐,形成看榜样、学榜样、做榜样的局面,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典型的文化氛围。

第三章  主要措施

第五条  强化组织领导,院长与学院党委书记是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1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成立学院师德建设工作组,院长、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系(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等为小组成员。师德建设工作组负责具体落实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及相关文件要求,形成学院重点任务清单并推进落实。师德建设工作组每学期至少召开 1-2 次会议。

第六条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一)坚持思想铸魂,强化理论武装。贯彻落实“第一议题” 制度,落实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规定,系统化、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队伍重要论述的学习,引导学院教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做为学为人的表率。

(二)坚持价值引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教师带头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科技创新文化,引导教师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厚植教育情怀。重视高层次人才、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强化教育强国、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

(三)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使教师党支部成为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建好党员教师队伍,使党员教师成为争做“四有” 好老师的中坚力量。落实学院领导班子联系党支部、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等制度。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涉及教师利益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应征求教师党支部意见。

(四)拓展工作路径,坚持把服务教师成长发展、引导教师积极投身强国建设作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使命。落实学院领导班子联系服务具体化、谈心谈话常态化等要求,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促进教师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育人水平全面提升。推行优秀教师、老教师与青年教师“传帮带”“结对子”等活动,加强对青年教 师思想政治和业务发展的指导。关心关爱教师,重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等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为青年教师搭建、拓展学术交流和实践平台,一体化推进教师思想政治与课程思政建设,切实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效。

第七条 培育弘扬高尚师德

(一)实施师德固本工程,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院覆盖一切、贯穿始终的“第一课程”和“固本工程”,摆在教师培养首位,作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在职教师轮训的首要课程和必修内容,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对标新时代新要求,统筹师德建设各资源,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压实系(中心)的工作责任,构建横向畅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师德建设工作格局,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师德教育,践行师德高线要求。以明师德要求、学师德楷模、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为主要内容,在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职工集体学习中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弘扬“教育家精神”,明确师德高标,激发教师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的内生动力。每年举办两场“师德讲坛”。

(三)选树师德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完善分层分类典型培养、选树宣传机制,注重挖掘、树立和宣传爱岗敬业、 师德高尚的先进典型,推进典型效应转化为群体效应。通过校内外主流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展示师德典型事迹,激励学院教师见贤思齐,形成看榜样、学榜样、做榜样的局面,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厚植师道文化,营造尊师重教风尚。把培育良好的师德师风作为学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增强文化涵养师德功能。结合教师节等重要节点或重大主题,举行新教师宣誓仪式、荣休仪式等特色活动,强化尊师教育,提振师道尊严。持续推出学院“身边榜样”专栏,用心用情用力讲好身边榜样故事,生动呈现老中青三代教师“躬耕教坛、 强国有我”的精神内核和思想力量,强化师道传承,赓续教育初心,让师道文化“实起来”“活起来”“热起来”。

第八条 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一)落实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贯穿教师管理各方面。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岗位晋级、师遴选、人才和科研项目申报、推优评先、表彰奖励、考核评价等工作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把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体现在教师管理服务具体业务中。

(二)把好教师队伍政治关、师德关,严格开展教师引进和发展各环节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评价。将师德考察摆在教师评价的首要位置,完善教师招聘和引进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建立科学完备的政治把关标准、程序,规范教师资格申请。

(三)规范年度师德考评,强化结果运用。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开展年度师德考评。发挥师德考评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及时向教师反馈考评发现的问题,并帮助教师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师德考评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导师遴选、骨干选培、评奖评优、人才计划申报中优先考虑。年度师德考评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取消在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评优奖励、项目申报和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资格。

第九条 加大监督惩处力度

(一)严格师德督导,建立多元监督体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系(中心)开展师德师风调研,了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等各类组织,以及学生群体和社会舆论力量在师德建设中的重要监督作用。开展教师思想动态滚动调查,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做好分析研判。做好日常教育提醒,对于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做好教育引导。 建立健全师德失范预警机制,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二)严格违规惩处,治理师德突出问题。落实师德失范预警机制,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如学院教职工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学院师德建设工作组有关成员组成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并统筹协调涉嫌师德违规行为的调查,负责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的初步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加强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确保每位教师知红线、守底线。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学院外籍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依照国家涉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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