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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6-04-21

为做好2026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武汉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6年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2026年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人等担任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组织、监督和指导。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雷江梅、张秋艳

副主任:李凡

员:权宗田、王军、黄华莉

二、考核对象

2026年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围考试考生

三、考核时间、地点

1.信息确认

1)信息确认时间20264月24下午14:00-17:00

2)信息确认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弘毅楼1204

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武汉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加盖公章)及《武汉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完成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者不予考核;如考生提供虚假不实证件,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6425日上午8:30-11:30(英语),425日下午14:00-17:00(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425日晚上18:00-21:00(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2)笔试考场: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博学东楼(南湖新2)

              一组考场:博学东楼107

              二组考场:博学东楼109

             考务办公室:南湖校区博学东楼-106

3.面试

1)面试时间:2026426日(周)全天(8:30-)。

2)面试考场: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博学东楼(原南湖新2)

              面试一组:南湖校区博学东楼-107(南湖新2-107

              面试二组:南湖校区博学东楼-109(南湖新2-109

              候考区:南湖校区博学东楼-108(南湖新2-108

             考务办公室:南湖校区博学东楼-106(南湖新2-106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考核方式

2026年博士招生考核为线下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资格,该生考核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

1.笔试

笔试考核分专业英语水平考核和专业基础综合考核,专业英语考核分数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考核分科目1和科目2,各100分;

2.专业面试

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视野和学术兴趣等内容,总分为100分。

1)面试考核环节及流程

考生分组与面试顺序的确定,由学院纪委监督,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参与,研工办负责随机抽取考生,抽取的先后顺序即为面试顺序。以上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考核按考生汇报、抽题作答、专家提问三个环节严格进行,统一按照组长宣布开始、考生汇报、抽题作答、专家提问、组长宣布结束等五个流程执行。

2)面试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生汇报:时间为5分钟左右,由考生围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个人研究内容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今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等内容,制作PPT演示文档。

抽题作答:时间为10分钟左右,由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并作答。每名考生抽题1次,考生抽题后不得更换;考生抽题后可思考30秒再作答。

抽题作答考察范围如下: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专家提问:时间为15分钟左右,专家组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热点等方面提2-3个问题。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30秒内开始作答。

※综合成绩=外国语成绩*20%+(笔试科目1成绩+笔试科目2成绩)/2*40%+面试成绩*40%

五、拟录取

博士研究生考生录取按照计划类型、导师额定接收指标、录取原则和考生综合成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一)421-2414:00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面试环节中的考生汇报PPT演示文档按“考生姓名”命名后于4月24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346953645@qq.com

(三)考生的考核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报考联合培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考核环节由考生报考专业归属的学院按“申请-考核”制的流程统一进行,学校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及与联合培养单位的协议录取并公示。

(五)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据。

(六)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七)学院纪委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考生接待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27-87658425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5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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