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教学日历编写基本要求
时间:2023-11-07
武汉理工大学教学日历编写基本要求
教学日历是任课教师科学安排课程教学进度,确保教学任务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的基本教学文件,是实施教学检查督导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供学生了解教学进度和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为保证教学日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现就教学日历编写工作规定如下基本要求。
1、每学期独立设课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课)均应编写教学日历。
2、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校历、课程表及任课班级的教学进程,统筹编写教学日历,并确保在课程表规定的教学起止周内完成全部教学任务。
3、教学日历需填写的项目包括:学院、使用班级或范围、任课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参考教材、序号、周次、节次、讲课时数、授课内容、其它内容等项目。教学日历文件样表请从教务处主页上下载,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纸张大小、字号、字体等)填写。
4、教学日历要以大节为单位填写,每大节的授课内容一栏要填写清楚所授内容的章节和主要的知识点,不允许将几个大节合并填写,授课内容各节要衔接,不得漏章漏节,主要知识点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5、附属于课堂教学的实验课要在教学日历“其它内容”一栏里做出说明,并详细说明实验的时间、内容、学时数和上课地点。
6、教学日历应在第一周内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审核同意,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放在学院网站上,并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备案(书面和电子文稿各一份)。
7、教学日历一经确定,要严格执行,确需改动要办理相关手续(改动手续同调课和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