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抓课堂”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3-11-07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抓课堂”工作实施细则
以习近平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重要讲话为指导,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新时代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党委抓课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学校党委信思金书记来学院考察指示,特制定学院“党委抓课堂”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任务和目标
1、强化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使学院师生对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
2、推进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学生学习主体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践导向和育人导向相统一,努力发挥好所有课堂的育人功能。
3、坚持课堂教学的正确方向,严格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完善课堂教学的责任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力争使课堂意识形态教学事故为零。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做到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5、严格课堂教学、课堂考勤、课堂行为等管理,激发课堂学习兴趣,健全师生课下交流渠道,落实行政管理人员听课制度,做到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逐步形成统计、分析、反馈、改进等多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二、组织和实施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实施细,由学院党委书记和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综合办和教学办具体负责实施。
2、各系、部、中心的支部书记、系主任、支部委员根据学院要求,汇同综合办、教学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联系各系、部、中心的学院领导与各系、部、中心支部书记可根据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落实本实施细则。
三、方式和要求
1、听课评课(1)听课人员:学院所有教职工都参加听课。(2)听课次数:学院党政领导,各系、部、中心主任和支部书记,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学院党委书记和主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3)听课范围和方式:学院党政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可在学院所有开课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以单独听课为主,重点听联系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各系、部、中心的支部书记、系主任及任课教师主要听本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也可听其他单位精彩公开课,可采取党支部、党小组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单独随机听课的方式。(4)听课要求:应当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每次至少听完1节课;听课后填写《听课记录表》;在听课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妥善解决或者向学院党委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和教学办反映;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等做出评价和分析,并及时将听课的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每学期最后一周前,听课记录表由各单位负责人收齐后转交教学办存档。
2、集体备课(1)学院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前举办一次集体备课会,重点介绍学校学院工作重点、教学要求、注意问题、质量监控等。(2)各系、部、中心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前举办一次集体备课会,重点介绍学校学院要求、根据教学日历安排教学内容、讨论教学改革与创新等;各系、部、中心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精彩一课公开示范教学,组织教师听课评课,并就相关内容及方法进行讨论,集体备课,以建设在线开放课程,打造金课。(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安排,组织安排周末理论大课堂(星期五下午三点至五点),结合学院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讨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3、座谈讨论(1)学院在每学期期中检查、学生毕业等期间组织召开至少1次师生座谈会,重点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学院发展等意见建议。(2)各系、部、中心在每学期期中检查、学生毕业等期间组织召开至少1次师生座谈会,重点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课程教学、教学改革等意见建议。
4、名师指导(1)学院组织教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达人在每周星期四下午和星期五坐班,面向全校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解答学生思想问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问题。(2)学院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配备导师,按《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实施。(3)学院根据各系、部、中心的情况,组织以党员为主体、以教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为骨干的教学指导小组,通过听课、评课、教学讨论,提高教师课堂教学的政治意识、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5、教学研究(1)根据学科建设要求和教师职称评定自我发展需要,学院鼓励教师结合课程教学开展教学研究,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教研论文、教研著作和教材;学院每年度结集出版至少1本教研论文集,打造学院教学研究品牌,争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2)各系、部、中心每年度组织1次以学生实践教学为主的教学品牌活动,对获奖的优秀成果资助出版。(3)学院积极推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在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研项目、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虚拟教学实验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资助鼓励、推广示范,为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提供支撑。
6、学习交流(1)学院鼓励教师参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发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等学术研讨、教学研讨会议,以促进学科、专业、教学的水平提升。(2)学院党政领导和各系、部、中心负责人应组织学习交流小组每年至少1次到外地外校调研和学习,促进学科、专业、教学发展,扩大学院的影响力。(3)学院和各系、部、中心应积极邀请知名专家、教授,知名院校,杰出校友,合作地方政府、优秀企业来学院交流,以有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考核和评价
1、组织领导:由学院党委领导,党政联席会议和教学指导委员负责,教学办协助考核评价。
2、考评依据:考评对象和考评价提供(依据)具体纸质、图片、录音、报道等材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考评。
3、考评结果: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之中,作为评先、评优、奖惩、职称评聘等依据。
五、其他和附件
1、本细则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2、本细则由党政联席会议和教学指导委员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