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3-11-07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于即日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喆
副组长:张秋艳、雷江梅、黄华莉
成 员:刘骏、陈鹏、 周天华 、余沁芳 、曹静、 任天成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雷江梅、黄华莉、刘骏、 陈鹏、杨先保、李艳丽
二、推荐范围
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一)2024年推免生分A、B两类,其中:
A类:推免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推荐,我院名额6人,A类按1:1.2报本科生院。
B类:按综合评价成绩及创新实践成果进行推荐,全校共434人(其中含科技创新类、思政实践类)。
(二)2024年继续执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具体推荐对象、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等见校团委通知。
(三)2024年继续执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专项推免计划,具体推荐对象、名额、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见学校文件。
四、推荐程序及考核办法
1、推荐条件:依据学校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申请A类及B类推免生,应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学生应取得总学分140分(不包括课外学分),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2、推荐工作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考核合格的学生(A类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的高低择优按比例推荐)报学校本科生院,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3、考核办法
总分=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
4、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成绩。
(2)附加分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细则》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18日,获奖项目原则上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学生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申请A类的学生附加分最高算5分,申请B类的学生附加分最高算15分。
五、推荐时间安排
1、9月15日至9月18日17:00,学生自愿申请,网上填写并打印<
2、9月18日之前,学院公布推荐方案并上报本科生院;
3、9月19-22日,学院对申请推免研究生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与鉴定,组织考核与公开答辩,公示答辩结果(答辩安排另行通知);推免工作小组在综合推免研究生候选人的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附加分等基础上,形成学院意见报本科生院,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
4、9月22日,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后报本科生院;
六、其他事项
推免过程中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见《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细则》附件5)。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学院推免工作投诉电话:教学办: 027-87520209;学工办:027-87152881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