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办法

时间:2023-11-07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办法

为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严肃教学政治纪律,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依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教育部《高等院校教学管理要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等中央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计划管理

1.学院在教育部及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的宏观指导下制订教学计划,并依据当年教育部的新要求,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学院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2.学院全体教师首先要学习、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然后依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意见,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及要求,制订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教学计划,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提交学校。

3.学院执行由教务处审定后下达的教学计划,落实每学期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安排。

二、教学运行管理

4.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

(1)在课堂教学环节,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出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堂。一经查实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则当事人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2)教师依据学院有关规定取得主讲教师资格。被选聘的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必须经过所开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建立岗前培训制度;

(3)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教学大纲,编制教案,开展问题式为核心的教学观摩活动,建立教师自评、同行评教的听课评课制度;

(4)组织任课教师研究教学方法,提倡问题式教学,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的训练;积极采用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益。

(5)要求任课教师通过课堂提问、点名、布置作业等方式组织、管理好课堂。

5.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施实践教学方案:“概论”课实践教学32学时,2学分,占课程考核总分的20%,由概论教研室编印《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实践报告书,选课学生利用寒暑假自主选择实践单位完成。“基础”课实践教学8学时,占课程考核总分的30%,由思修教研室编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报告书,选课学生随课堂教学进度,按学期完成。“原理”课实践教学8学时,由原理教研室编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实践报告书,选课学生随课堂教学进度,按学期完成。

同时,每学年开展课外品牌实践活动:中国化系组织全校范围内的“红色经典故事”演讲比赛;马原系教研室组织“中国梦·我的梦”演讲比赛;思政系组织“爱在理工”演讲比赛;中国近现代史系组织“党史我来讲”讲课比赛。

6.课程成绩管理。检查与管理好试卷、平时成绩单、登分表等,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

7.教师教学工作管理。

(1)教师要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坚持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一旦查实教师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则要追究该教师的责任。

(2)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做好备课、授课、课堂秩序管理、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等各教学环节的工作。

(3)任课教师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调停课应履行手续。课表一经排定,不得擅自变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课、换课、停课的,由任课教师征得学院和学生班级所在院系同意后,填写调课申请单,报分管院长和教务处审批。教师擅自调课、换课、停课,按教学事故处理。每学期一个课头调课3次,该课头不能评优质优酬;每学年调课(含调监考)超过5次的教师,年终不能评优评先,教学绩效下降10%。

(4)对于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应根据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予以认定,并作出相关处理。

(5)做好教师年终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师德情况、教学科研情况、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出勤情况、教学改革与研究情况、奖惩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年终分配、评选优质优酬、教师评聘的依据。

三、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8.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

(1)学院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检查教学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2)学院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做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9.进行教学质量检查。学院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以系为单位开展各教学环节的经常性检查,可通过抽查学生作业、分析平时测验及期中考试成绩和试卷、召开座谈会、检查性听课等方式进行。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张教学检查,包括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课堂巡视、期中教学检查、网络巡课、日常教学观摩等。

10.开展教学工作评价。各系之间以及系里教师实行长期性的同行听课制度,并在网上评教系统中进行评价,同时以纸质版做好记载,每学期末进行评价、总结。学院班子、中层管理干部及教学管理人员每学年听课不得少于5次。把教学工作评价的目标与内容作为日常教学建设与管理的主要内容,实现教学工作评价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

四、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1.以学院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为目的,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教学基本建设。

12.课程建设。明确课程建设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制订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课程建设目标;在目前已有各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推动其它课程的建设,完成课程的精品化,以更好地服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13.教材建设。建设立体化教材体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同时学院组织编写各门课的重难点解析、案例等辅学读本。

14.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坚持校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校内实践教学要创建可进行综合教育训练的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同时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努力把实践教学与承担实践教学单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每学期四个系组织系里师生到相关企业单位进行实践、考察,如东风汽车公司、珞南街街道办事处、首义纪念馆等。

15.教学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特点建设好教学队伍,通过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层次对教师进行教学培训。

16.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制订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日历、课程表、学期与学年教学总结等,每年撰写《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年度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