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关于开展思政课和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31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校人字〔202144 号)《武汉理工大学思政课和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就2020-2021年思政课和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思政课优秀教师”从学校在编在岗的思政课专职教师中评选产生,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年度在编在岗的思政课专职教师总人数的5%

“课程思政优秀教师”从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中产生(不含思政课专职教师),评选名额不超过40人。

二、评选条件

(一)思政课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2.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专职从事思政课教育教学工作,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每年面向本科生至少系统主讲1门思政课课程,且教学效果优异。

3.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改革研究,努力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教研教改具备较强示范性。

4.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质量的科研教研成果,以科研教研成果推进思政课教育教学提质增效成效好。

(二)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2.学校在职在岗教师,面向本科生每年至少系统主讲1门课程,且教学效果优异。

3.在教育教学中,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的有机统一,积极深入地开展课程思政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所讲授的课程获得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及以上荣誉称号或通过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验收。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院组织教师申报,符合思政课和课程思政评选条件的教师,分别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思政课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课程思政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2),将申报表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审核后的推荐材料及推荐意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院推荐。学院以会议形式进行集体研究,推荐拟表彰奖励的思政课和课程思政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思政课优秀教师,其他学院推荐课程思政优秀教师(每个学院推荐课程思政优秀教师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于920日前将“思政课优秀教师申报表”(PDF盖章签字版)和推荐汇总表、“课程思政优秀教师申报表”(PDF盖章签字版)和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办公室。

4.评选工作组评审。思政课和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组汇总推荐材料,对推荐材料进行把关审核,组织会议开展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

5.公示表彰。对拟表彰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

 

  联系方式:张瑞霆15972015578

                                                                                                           党委宣传部

                           2022830

附件1:评选办法
附件2:思政课优秀教师申报表
附件3: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