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讲师团日常管理规范
时间:2022-06-20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讲师团日常管理规范
一、工作纪律要求
理论宣讲、学习研究、媒体宣传与交流活动是本团的主要业务,特此作出下列纪律要求:
(一)坚持“听党话、跟党走”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具有正确、科学、深刻、扎实的把握。
(二)实行团长负责制,具体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团长与副团长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反映团员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培育团员团队精神,以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三)本团成员充分了解并熟悉宣讲、宣传与交流的所涉政策及发言、发表内容,拟发言稿或拟发表稿须按照团务委员会要求及时向课务部递交,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寄送至团外单位或进行发言、发表。发言、发表内容必须严格符合审核意见中所反馈的内容。
(四)宣讲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讲师团关于组织开展宣讲活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宣讲前应在本团内进行试讲,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地宣讲。宣讲内容不得超出宣讲稿和试讲展示的范围。
(五)在上级党委批准情况下,本团可推荐团内优秀入党积极分子至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讲师团党支部日常管理与培养。
(六)严格培训纪律。本团成员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原则上不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活动,必须事先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请假,并根据学习主题进行自学。
(七)每学期,本团成员需完成“三个一”的学习任务:阅读一本好书、参与一次理论学习微讲座、撰写一份工作小结。
(八)团务委员会将对团员出勤情况、学习表现和完成培训任务情况等进行考察。
二、工作考核评价
讲师团成员考评由日常工作考核与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年终考评成绩作为优秀讲师选拔的主要参考依据。
(一)日常工作考核
1、会议出勤情况、备课讲课完成情况、“三个一”的学习任务完成情况;
2、每月备课讲课完成质量;
3、培训活动的验收测评结果。
(二)年终考核办法
年终考核是在讲师团年度工作结束时,对全年工作业绩的考评。年终工作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三个方面。
1、工作态度: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进取心和责任感等;
2、工作能力:理论学习能力、备课能力以及讲解能力等;
3、工作表现:课程学习成果、备课效率、宣讲效果等。
(三)奖惩办法
1、对于模范履行本团义务、在本团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成员,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讲师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经会议商定后,在年度考核时给予“金牌讲师”、“银牌讲师”荣誉称号等。
2、活动出勤率低于70%,取消参选优秀讲师资格;违反讲师团规章制度的成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退团、除名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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