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12-17
2016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三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点,分别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伦理学(二级学科);中国近现代史(二级学科)。根据2015年6月30日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发布的2015版中国研究生教育分学科排名,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全国325家拥有该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中位列第19名(此前两年分别为第20、18名)。
一、接收推免生本科毕业专业限制:
文理兼收,欢迎校内政治与行政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等交叉学科学院学生报名,也欢迎校外政法类、哲学类、历史类及其他相关人文社科类学生报名。
二、接收推免生相关学术条件要求: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对人文社会科学的专业有兴趣且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
三、复试工作安排说明:
按照学校统一时间安排,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考查学生创新思辨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网上审核人员姓名:
赵晴:87658425
附件:2015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及接收推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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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2015年实际招生人数 |
2014年接收推免人数 |
2016年计划接收人数(不得超过15年实际招生人数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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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10105 |
伦理学 |
11 |
0 |
4 |
|
02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45 |
3 |
12 |
|
02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602L5 |
中国近现代史 |
9 |
0 |
4 |
 





